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潍坊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专业建设委员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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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潍坊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专业建设委员会的通知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潍坊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专业建设委员会的通知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潍坊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专业建设委员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各驻潍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
为加快落实省部共建潍坊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协议内容,积极构建适应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经市政府同意,成立潍坊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专业建设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专业建设委员会是在市政府领导下、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提供咨询服务的非常设机构,是政府和部门、行业、企业、学校、科研机构等参与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重要载体。
专业建设委员会由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与科研机构人员、地方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人员、行业企业专家及特聘台湾地区职教专家组成。专业建设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依照国家、省的政策和规划,结合试验区的真实的情况,研究促进试验区职业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提出地方对职业院校专业设置与调整的意见与建议;出台地方支持专业建设的措施办法。
专业建设委员会下设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专业建设评估委员会和专业建设委员会秘书处3个工作机构。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按专业大类组建,由政府有关部门和行业、企业、学校、科研机构等社会组织专家组成,常务活动由常务副主任委员召集。委员任期一般为三年,主任委员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增补委员会委员。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研究与解决专业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为职教试验区的专业建设提供智力支持;根据产业需求和职业岗位要求,制订翔实具体的人才教育培训规格和人才教育培训目标报告,形成专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积极引进台湾等地区职业教育的先进理念和既有成果,结合当地具体实际,形成人才教育培训方案和课程教学体系;修订课程标准,促进课程标准与行业规范、职业资格标准有效对接;深入研究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教育培训模式,强化能力培养,探索出批量化培养高层次技能型人才的有效途径;构建学校、企业、社会共同参与,过程性与终结性相结合的人才教育培训质量评价体系。近期,重点围绕中职与本科“3+4”分段培养、高职与本科“3+2”联合培养试点进行专业建设。
专业建设评估委员会由试验区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委托中国职业教育研究院、台湾海峡两岸教育交流促进协会聘请职业教育专家组成,常务活动由市教育局召集。专业建设评估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按照试验区的工作目标和各职业院校专业建设方案,对专业建设成果开展客观、具体的认定活动,评估试点院校专业建设绩效,向市政府提交评估报告和建议。
专业建设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市职业教育教研室,主要职责是为专业建设委员会、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专业建设评估委员会和职教试验区试点院校提供行政服务。具体负责汇总并向学校反馈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协同试点院校开展信息交流、观摩、培训等活动;发布职教试验区专业建设年度报告。
各委员会要尽快落实工作任务和目标,建立完整工作流程和工作机制,大力改革人才教育培训的陈旧模式,加快高层次技能型人才培养步伐,积极地推进职业教育创新发展,为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提供成功的经验和范例。
(一)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定期会议制度。每学年召开会议不少于两次,可根据自身的需求举行多次专题会议。会议结束后,向秘书处提交会议纪要。
(二)专业建设评估委员会定期会议和评估制度。每年召开会议不少于一次,对试点专业进行一次全面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
(三)专业建设委员会秘书处负责做好各项行政服务工作。为专业建设委员会、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专业建设评估委员会和试点院校提供行政服务,定期发布职教试验区专业建设年度报告。
(四)政策鼓励机制。以专业改革创新实绩和绩效评估结果为表彰依据,对在现代职教体系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并纳入市政府教学成果奖范围。在潍坊市人民政府教学成果奖中增设高等职业教育(试验区建设)类别,每年30项,其中一等奖5项、二等奖10项、三等奖15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