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丨山东化工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专科)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发表时间: 2024-06-13 作者: 培训

  官宣丨山东化工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专科)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为进一步深化高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更好服务于区域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1 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中央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就做好我院 2021 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化工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开发区科教创新园区汉江东三街01177号。

  第八条 山东化工职业学院成立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相关招生政策,讨论决定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九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十条 山东化工职业学院纪委监察室对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十一条 我院2021年安排单独招生计划110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850人。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为指导性计划,会根据有关政策和报名录取情况在总计划内适当调整。

  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1)单独招生。符合山东省教育厅报名规定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退伍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和在岗职工等)。

  (1)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然后链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选报学校和专业。

  (4)缴费成功的考生自行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查看提取考试安排相关信息或打印准考证。

  按照文化素质与专业技能并重,既利于科学选才又利于疫情防控的原则,综合考察学生文化基础、专业培养潜质以及外语应用能力。

  1.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和基本素质测试)总分300分。

  (1)文化课考试(笔试):线上考试。一套试题,包含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分值为:语文70分、数学40分、英语40分,总分150分,考试时间60分钟。

  (2)面试:线上面试,分专业命题,报考多专业的,以第一志愿专业参加面试。内容有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潜质、专业特长、文化修养、人生观、价值观、心理健康、个人形象等方面,根据考生回答问题做综合评价,时间5分钟,总分150分。

  (3)退伍军人不参加文化课考试,只参加面试(含技能测试),时间5分钟,总分150分。

  2.综合评价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考生只参加文化课考试和面试,另加综合评价。总分300分。

  (1)文化课考试(笔试):线上考试。一套试题,包含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分值为:语文70分、数学40分、英语40分,总分150分,考试时间60分钟。

  (2)面试:线上面试,考官根据考生自我描述、个人形象等做综合评价,时间3分钟,总分100分。

  (3)综合评价:由学科专家组通过省教育厅下发的学业综合评价成绩信息进行综合测评判定。总分50分。

  1.考试时间:3月13日上午笔试,3月13日下午1:00开始至3月14日按顺序参加面试。

  2.考试方式: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发布《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要求,本次文化课考试(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笔试)、面试均采用线上进行,具体如下:

  (3)考生须准备pc电脑及手机(两台具有摄像头的设备),台式机要求单独配高清摄像头,笔记本可用机器自带摄像头。

  (5)考生请提前从学校网站按照《山东化工职业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流程》下载考试专用软件安装包,并安装好等待考试(面试采用腾讯会议形式)。

  (6)为保证考试平稳有序,学院提前安排模拟考试,具体时间和安排在学院官网(或招考信息发布。

  (7)《山东化工职业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流程》在学院官网()另行公布,请考生参照考试流程进行有关操作。

  (2)综合评价招生考生总成绩=文化课考试成绩+综合评价成绩+面试成绩。

  第十六条 按教育厅要求,实行学校负责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1.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要求,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分类录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考生的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分类录取。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当考生类别人数不均衡,某一类别有缺额时,按照考试相对总分从高到低进行跨类调剂录取。

  2.退伍军人按照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总成绩单独排序,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3.免试录取: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于3月8日之前提出免试申请,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至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招生工作办公室汇总后由教务处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可免试优先进入对应专业学习。

  4.设立最低控制分数线,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最低分数线分,其中退役军人最低分数线.学院通过招生信息网公示拟录取名单。

  6.考生以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的方式被我院录取,不再参加春、夏季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及录取。

  第十九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法律法规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新生报到后,所有新生均须参加由学院组织的身体健康情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名资格、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清退。

  第二十二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山东化工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一种方式,被录取考生与参加春、夏季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相同。

  2.已就业的退伍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和在岗职工,修学3-6年;每学年集中学习不低于400学时。

  第二十四条 未尽事宜,以上级规定为准。本章程报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联系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开发区科教创新园区汉江东三街011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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