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长春强医计划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长春事业单位招聘一手消息!长春市面向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开展“强医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次招聘共有12家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提供46个专业方面技术岗位,计划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92名。招聘详情及报名时间方式见正文。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全力应对稳就业面临的挑战,打好扩就业“组合拳”的指示精神,深入实施长春市新时代人才振兴工程,提高人才工作的精准性有效性,助推长春现代化都市圈建设,大力营造毕业生留长就业、扎根长春、助力发展的浓厚氛围,进一步为我市卫生健康系统招才引智,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春季“强医计划”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招聘共有12家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提供46个专业方面技术岗位,计划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92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其条件详见《长春市面向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开展“强医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2号)》(附件1)。
北京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四川大学、同济大学、郑州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大学、首都医科大学、南京医科大学、重庆医科大学、海军军医大学(第二军医大学)、空军军医大学(第四军医大学)、天津医科大学、广州医科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南方医科大学、厦门大学、苏州大学、南开大学、兰州大学、山东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吉林大学、中国医科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延边大学、长春中医药大学、大连医科大学、沈阳药科大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和辽宁中医药大学等36所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
5.202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在2024年1月1日—2024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2024年应届研究生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期间获得相应的毕业证和学位证。毕业证、学位证有一个时间为2024年的,视为2024年毕业生。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招聘专业以国家教育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为准。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3.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2025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考生不视为2024年毕业生。同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4.毕业后不能如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人员。5.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会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一是现场招聘是赴高校参加2024年春季大型校园双选会,共六场。第一场专项招聘会主场设置在吉林大学,第二场专项招聘会主场设置在哈尔滨医科大学,第三场专项招聘会主场设置在中南大学,第四场专项招聘会主场设置在延边大学,第五场专项招聘会主场设置在郑州大学,第六场专项招聘会主场设置在长春中医药大学。
地点:郑州大学医学院校区(东校园)体育场(郑州市二七区大学北路40号)。
地点:长春中医药大学体育馆(长春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
二是线上招聘会。为提高招聘的成功率,让招聘单位与毕业生能够更深入、精准地互相交流,鼓励毕业生尽可能地选择线下现场面试,如因路程远等原因无法到达六所高校现场,并已通过线上报名的方式向招聘单位投递报名材料的毕业生,在资格审核合格后,也可由招聘单位通过线日前完成拟签约人选的确定。
(一)公告信息发布:本次招聘的岗位信息在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长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和相关36所高校就业信息网进行公告发布。
(二)线上和现场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线上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来进行。有应聘意向的毕业生须根据相关要求向企业报名邮箱(具体邮箱地址详见附件1)投递报名材料,并拨打招聘单位予以确认。
1.线上报名:因路程远等原因而无法到达六所高校现场有应聘意向的毕业生,须于2024年5月15日前,向招聘单位报名邮箱投递报名材料。
2.现场报名:参加现场应聘的人员,须在专场招聘会前向招聘单位的报名邮箱投递报名材料,并在招聘会当天的报名时限内,携带报名材料来现场报名。
(1)《长春市面向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开展“强医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须加盖院系、就业指导中心印章)。
(三)报名要求:一是毕业生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要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按相关规定处理;二是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核: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来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方可参加面试考试。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五)面试考试:在资格审核检查合格人员中,由招聘单位组成的面试专家小组,采取现场或线上提问、试讲等方式来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是考核考生专业相关知识及综合素养等。面试时,应聘人员须携带或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等相关材料,由招聘单位做审核、面试。
(六)确定拟签约人选:六场招聘会和线上面试全部结束后,同一岗位依据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最终的拟签约人选,并通过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通知本人。在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情况下,按国家和我省有关法律法规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拟签约人选名单必须于面试结束当天报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
(七)经企业同意后,拟签约人选必须按招聘单位要求,与招聘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未按规定签约的,视为自动放弃签约资格。
所有签约的毕业生按企业通知的时间要求,到签约的招聘单位人事科(处)报到。报到时,要携带签约的就业协议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材料,经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参加由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对拟聘用人员在遵纪守法、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做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络站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一)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不进行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不是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到同级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考生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不能如期获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成绩合格证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培训合格证明)或因违纪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取消聘用资格,不进行递补,招聘单位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三)被聘用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有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政策咨询电线所示的招聘单位电话。主管部门电话(长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干部人事处)
附件1:长春市面向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开展“强医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2号).xls
附件2:长春市面向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开展“强医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长春本地宝】,对线长春最新招聘信息汇总、招聘公告/岗位表、报名入口,包括事业单位/教师/高校/医院/烟草公司招聘、各区企业招聘信息等
为方便大家求职,帮助更多的人找到满意的工作,成功就业,本文将持续更新长春国企、事业单位、教师、学校、企业等招聘信息。
2024年3月18日,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春市教育局发布长春市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开展“强师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6号)
长春大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人才5名,报名条件、报名时间和地点、招聘考试等详情见公告原文。
吉林省地震局2024年度事业单位招聘来了,具体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报考时间等详情见招聘公告。
吉林省地震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时间为4月24日,吉林省地震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大纲详见正文。
吉林省气象部门2024年度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48名,招聘岗位、报名方式、报名时间等详情见公告。
吉林大学附属中学根据工作需要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9名教师。具体招聘事项详见公告原文。
2024年3月13日,长春市二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长春市二道区2024年“东城梧桐”博士人才公开招聘公告,本次招聘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37名,详情见正文。
中国烟草总公司吉林省公司及所属长春、吉林、延边、通化、白城、辽源、松原、白山市(州)烟草专卖局(公司)根据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87人,招聘公告原文见正文。
为扎实推进高新区人才就业服务工作,助力企业引进各类急需、紧缺人才,推动产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高新区人社局定于3月9日举办高新区2024年春季人才招聘大会。
近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第八批法律实习生接收公告,面向省内外高等院校接收第八批法律实习生。具体见正文。
3月5日,长春启动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强师计划”第三轮招聘工作,本次招聘共有111所公办学校,拟招聘公办教师395名,报名时间3月8日截止。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公告。
本地宝郑重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地宝无关。它的原创性及文中陈述内容信息没有经过本站证实,本地宝对本文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请网友自己检查相关内容。
长春事业单位招聘一手消息!长春市面向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开展“强医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次招聘共有12家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提供46个专业方面技术岗位,计划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92名。招聘详情及报名时间方式见正文。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全力应对稳就业面临的挑战,打好扩就业“组合拳”的指示精神,深入实施长春市新时代人才振兴工程,提高人才工作的精准性有效性,助推长春现代化都市圈建设,大力营造毕业生留长就业、扎根长春、助力发展的浓厚氛围,进一步为我市卫生健康系统招才引智,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春季“强医计划”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提供46个专业方面技术岗位,计划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92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其条件详见《长春市面向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开展“强医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2号)》(附件1)。二、招聘范围
北京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四川大学、同济大学、郑州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大学、首都医科大学、南京医科大学、重庆医科大学、海军军医大学(第二军医大学)、空军军医大学(第四军医大学)、天津医科大学、广州医科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南方医科大学、厦门大学、苏州大学、南开大学、兰州大学、山东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吉林大学、中国医科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延边大学、长春中医药大学、大连医科大学、沈阳药科大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和辽宁中医药大学等36所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招聘专业以国家教育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为准。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3.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2025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考生不视为2024年毕业生。同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4.毕业后不能如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人员。5.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会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第一场专项招聘会主场设置在吉林大学,第二场专项招聘会主场设置在哈尔滨医科大学,第三场专项招聘会主场设置在中南大学,第四场专项招聘会主场设置在延边大学,第五场专项招聘会主场设置在郑州大学,第六场专项招聘会主场设置在长春中医药大学。(一)吉林大学春季双选会专场招聘会
为提高招聘的成功率,让招聘单位与毕业生能够更深入、精准地互相交流,鼓励毕业生尽可能地选择线下现场面试,如因路程远等原因无法到达六所高校现场,并已通过线上报名的方式向招聘单位投递报名材料的毕业生,在资格审核合格后,也可由招聘单位通过线日前完成拟签约人选的确定。五、招聘方法和步骤
(一)公告信息发布:本次招聘的岗位信息在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长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和相关36所高校就业信息网进行公告发布。
(六)确定拟签约人选:六场招聘会和线上面试全部结束后,同一岗位依据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最终的拟签约人选,并通过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通知本人。在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情况下,按国家和我省有关法律法规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拟签约人选名单必须于面试结束当天报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
所有签约的毕业生按企业通知的时间要求,到签约的招聘单位人事科(处)报到。报到时,要携带签约的就业协议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材料,经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参加由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对拟聘用人员在遵纪守法、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做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