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导航

【48812】获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并经注册的人员是否还需要获得安全办理出产常识和办理能力查核证书

发表时间: 2024-06-25 作者: 新闻中心

  依据《注册安全工程师分类办理办法》第十四条:获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人员,标明其具有与所从事的出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出产常识和办理能力,可视为其安全出产常识和办理能力查核合格;第四条  注册安全工程师等级设置为:高档、中级、初级助理。依据《注册安全工程师分类办理办法》,获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并经注册的人员,应不需要再获得安全办理出产常识和办理能力查核证书。望给予答复。咨询时刻: 2024-04-11

  回复:您好!感谢您对注册安全工程师作业的重视! 依据《注册安全工程师分类办理办法》(安监总人事〔2017〕118号)第十四条规则,获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人员,标明其具有与所从事的出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出产常识和办理能力,可视为其安全出产常识和办理能力查核合格。关于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准则与各行业安全监管有关法律法规的联接,主张咨询当地省级相关安全监管部门。回复单位: 人事司 回复时刻: 2024-04-17

版权所有  安博电竞(中国)官方网站  |  营业执照  |  技术支持: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皖ICP备202100118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