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跨境人民币业务场景及案例介绍

发表时间: 2024-01-22 作者: 客户案例

  企业在进出口贸易中可以人民币作为合同签约币种,使用人民币进行贸易结算。若需,可使用人民币作为国际贸易融资币种。人民币结算方式最重要的包含信用证、托收、汇款等。根据银发〔2020〕330 号文,境内银行可在“展业三原则”的基础上,凭优质企业提交的《跨境人民币结算收/付款说明》或收付款指令,直接为优质企业办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跨境人民币结算。优质企业名单由省级跨境人民币业务自律机制在所在地人民银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指导下评议确定并发布。

  案例 1:S公司主要经营丝绸服装等进出口,并自营和代理相关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2022年7月,S公司与H进出口公司、香港L公司签订三方合同,其中S作为代理进口方,为H公司从香港L公司进口相关化工产品,有进口付汇需求。

  了解到S的业务需求后,G行积极向企业宣传使用跨境人民币在规避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益方面的优势,同时介绍汇款、信用证、托收等具体国际结算方式的特点。经过对比不同方案,S最终选择人民币远期信用证结算。G行在展业三原则的基础上,为公司可以提供不缴纳保证金仅占用授信的 进口人民币信用证开证服务,一方面有实际效果的减少企业资金占用,缓解企业财务压力;另一方面,企业使用人民币签订合同,并使用跨境人民币结算,天然对冲汇率风险,避免汇兑损益。

  案例2:H公司为某大学全资控股公司,主要负责为大学采购教学实验等所需设备仪器,包括进口实验仪器。H公司贸易对手多为香港设备代理公司,前期主要使用美元信用证进行国际贸易结算。

  近期,H公司拟向香港L公司进口多频电磁探测仪。在了解情况后,G行推荐以人民币即期信用证作为结算方式,规避汇率风险。业务办理时,H向银行提交贸易合同、信用证申请书等相关业务资料,银行对贸易背景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尽职调查后高效完成信用证开立。信用证来单后,H公司向银行提交《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跨境业务人民币结算付款说明》并准备资金,G行对外付款后将单据释放给H公司,H公司顺利提货。H公司反馈,与传统美元信用证相比,人民币信用证方便、快捷,且能大大降低汇率波动风险。

  案例3:A县是中国丝网之乡和中国丝网产业基地,丝网产量和出口量占全国总量的80%,是所在省份的重要出口产业集群。该县域出口产业集群“大群体、小规模”特点显著,出口主体以中小企业为主,目标市场多为印尼等东盟国家及中国台湾地区。

  由于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弹性明显提高,中小出口企业 利润受汇率变化影响较大,于是A县丝网产业集群中很多企业主动寻求规避汇率风险的有效途径。G行利用跨境人民币结算在规避汇率风险方面的显著优势,结合有关部门推动对 东盟和对台跨境人民币结算的整体导向,入企开展跨境人民币政策宣介、产品推介等银企对接活动。集群有突出贡献的公司积极 发挥示范引领效应,与境外采购商约定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 向其提供境内人民币收款账户等信息;收款时,集群企业凭 合同、发票、报关单、《跨境人民币结算收款说明》等办理 跨境人民币收汇。集群企业并未因改变结算币种而增加额外 负担,且由外币结算产生的汇率波动成本得到一定效果控制。有突出贡献的公司的示范带动了集群内大批中小企业在出口贸易中改用人民币进行计价、结算。

  案例4:S为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的贸易公司,日常出口棉布、针织布等产品至巴基斯坦,主要在G行办理出口跟单托收业务。

  S企业该类业务的境外交易对手主要为巴基斯坦客户, 考虑到离岸换汇的优惠性,主动要求S与其开展的贸易采用人民币结算。办理出口托收业务时,S向G行提供客户交单委托书、发票、箱单、提单等资料正本副本,经G行国际结算单证中心审核无误后寄往境外。境外代收行在接收单据后,通知S的交易对手在履行付款或承兑义务前提下,领取单据。境外代收行协助客户付款后,G行帮助S办理入账。

  案例5:某中小型电子制造企业H在进出口贸易中,国际结算币种主要为美元。由于部分货物贸易项下结算发生在H所属集团所属企业之间,且往来较为频繁,故为降低汇率风险,H在与其所属集团内交易对手进行贸易结算时采用跨境人民币。

  银发〔2020〕330 号文明确境内银行可在”展业三原则”的基础上,凭优质企业提交的《跨境人民币结算收/付款说明》或收付款指令,直接为优质企业办理货物贸易跨境人民币结算。政策实施生效后,优质企业无需向银行逐笔提交合同、发票等交易背景材料,银行采用简化流程办理相关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且可以用电子收付款指令代替纸质《跨境人民币结算收/付款说明》,非常大地节省了业务办理时间。G 行向企业积极宣传跨境人民币结算便利化措施,并及时向当地自律机制推荐该企业为跨境人民币优质企业。经自律机构审核通过,最终将H纳入优质企业名单。便利化政策生效后,G行通过H 发送的电子形式的收付款指令即帮助其完成贸易项下跨境人民币收支,大大简化了企业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的流程,H公司 2021 年跨境人民币结算量较2020年提升14倍。

  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保险服务、通信服务、建筑服务、销售服务、交易中介服务、知识产权服务、金融服务、旅游及相关服务、交通运输服务等。中小企业若涉及上述跨境交易可使用人民币进行结算。

  案例6:S为某商务航空技术服务公司,主要为各国货运飞机在香港、迪拜等地机场提供航空燃油加注代理服务, 其具体业务流程为:首先,S公司与航空企业签订代理服务合同,并收取相应燃油费和各项代理服务费;其次,S根据合同向合作的某国燃油代理公司发送加油订单,并支付费用;最后,该合作燃油代理公司在收到加油订单和对应费用后,联系燃油公司,为初始合同约定的货机提供地面加油服务。

  考虑到S的上游客户主要为中国内地和香港企业,且S的下游合作商长期与中国有着密切的业务往来,为消除国际结算币种错配风险,S选择将人民币作为其与上下游结算的主要币种。当S产生航空燃油服务代理费项下跨境收支需求后,向银行提交境外汇款申请书、合同、发票、税务备案表等相关材料,G行在审核相关背景真实性合规性后,即可为S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

  案例7:J公司主要是做材料表面改性涂层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时常承接澳门C公司的来料加工业务。其业务模式为,C将小型餐具运送至J公司,由J负责制品表面生产加工后再返运至澳门。因此,J有来料加工项下服务贸易收汇需求。

  了解到J公司的业务需求后,考虑到为帮助客户降低汇兑风险,且澳门地区人民币使用较为活跃,G行建议J采用跨境人民币结算,获得企业认可。在办理收款时,J向银行提供相关合同、发票、来料加工报关单等资料供银行做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核,在填写《跨境业务人民币结算收款说明》、

  《涉外收入申报单》后银行为其办理人民币资金入账。J反馈,使用跨境人民币进一步减少了往返银行办理货币兑换的时间成本,且收款时效并不比其他币种慢,拟在后期与C的日常服务贸易往来中常态化使用人民币结算。

  案例8:F公司成立于2014年,是某汽车制造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营汽车有关技术、零部件等研发、测试、分析、咨询服务。F与其集团内公司T于 2018 年签订了相关这类的产品的研发测试服务协议,T需按月向F支付技术服务费。由于在此 项研发服务中,F公司议价能力较强,因此要求T使用人民币 结算相关费用。

  F公司资质较好,经营规范,为此G行协助F公司向当地自律机制申报跨境人民币优质企业。办理跨境人民币收款时,

  F首次需提供服务总合同,后续同一合同下每笔收汇业务仅 需提供对应的服务发票和《跨境人民币收款说明》即可。跨境人民币便利化政策的应用极大地提高了企业收汇效率,受到企业高度评价。

  案例9:S公司成立于2021年,主要是做品牌管理、化妆品批发销售、企业形象策划等。因代理英国某品牌化妆品在国内的销售,S日常有涉外销售服务费的收入。考虑到企业成立时间比较短,业务规模较小,汇率风险管理能力有待提升,G行建议S公司与英国品牌方使用人民币结算销售服务费,获得企业的认可。

  业务办理期间,G行在审核服务贸易背景真实性后,为S高效办理跨境人民币入账,S 体验到了使用跨境人民币的便捷,作为初创涉外小企业,其拟在后续有关销售服务中仍使用跨境人民币结算。

  案例10:某新能源整车制造企业A在德国成立了研发中心,研发中心一定要通过云数据网络服务关联A公司内部系统以完成有关数据交换。根据A公司内部决议,云数据网络服务统一由A公司向香港某电讯公司采购,交易双方约定以人民币定期向该通讯服务供应商支付服务费。

  由于A公司系新成立企业,公司财务专员此前从未办理过跨境人民币业务,对有关政策、交易资料等了解较少。G行向其介绍跨境人民币有关政策,指导客户填写境外汇款申请书,协助客户整理收集业务资料,完成网上税务备案登记等,G行的专业金融服务让A公司坚定了使用跨境人民币的信心。

  职工报酬指当雇主与雇员为不同经济体的居民时,双方因雇佣关系而产生的工资、薪金和福利收支,以及雇主代雇员支付的社会保障、私人保险、年金以及退休金等。银发〔2020〕330号文支持个人经常项目下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开展。支持境内银行在”展业三原则”的基础上,为个人办理经常项目下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进一步便利个人薪酬等合法合规收入的跨境收付业务。海外务工人员以人民币接收薪酬,可避免由汇率波动造成的汇兑损失。

  案例11:为解决跨境发薪流程繁琐、材料审核标准不一致等各项痛点问题,G行依托境外企业网银“跨境人民币代发工资”模块,推出面向 ”走出去”企业及海外务工人员的跨境人民币发薪产品”跨境e发薪”。

  境外企业与G行境外机构签署代发工资协议,事前确定发薪员工名单及发薪额度,并一次性汇总提交员工身份、劳动关系、收入情况等证明材料;G行境外机构与境内分行联合完成核验后在银行内部系统中建立发薪白名单。发薪时,境外企业客户通过G行境外机构企业网银,“跨境人民币代发工作“模块在发薪额度内直接多次发起发薪操作。境外企网发起的跨境人民币发薪指令在批量处理后生成跨境汇款 报文从境外发往境内,境内收报、白名单校验通过后自动入账员工个人II类账户,员工可自行根据需要转至绑定的I类账户。一方面,跨境e发薪通过白名单管理,有效提高资金来 源真实性合规性审核;另一方面,个人薪酬以跨境人民币形式直接入账,无需临柜重复提交申报材料,极大提升个人使用跨境人民币体验。

  企业可在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外贸综合服务、海外仓、新型离岸贸易等贸易新业态新模式,与境外交易对手使用人民币结算。

  跨境电子商务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

  案例12:Y集团成立于2009 年,依托于自营直采、自建渠道以及强大的供应链服务能力,逐渐成长为全球品牌资产管理企业。集团旗下运营品牌Y商城于2015年上线,目前已搭建起仓配、营销、清关等进口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体系。在Y商城上线初期,主要与第三方支付机构合作,由支付机构为Y商城的跨境电子商务B2C进口贸易提供购汇和支付结算等服务。由于Y 集团的会计记账货币为人民币,为避免汇兑损益对会计核算和财务报表的影响,Y集团希望交易的全流程使用人民币结算,但部分合作支付机构在跨境结算场景仅提供外汇支付服务,不提供跨境人民币结算服务。

  银发〔2020〕330号文明确,境内银行在满足交易信息采集、真实性审核的条件下,可按相关规定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子商务等贸易新业态相关经营主体提供经常项目下跨境人民币结算服务。为此,G行为Y商城设计了一套涵盖前端支付、信息推送、交易资金分账核算、资金跨境清算及数据申报的综合金融服务方案:资金流方面,境内消费的人在 Y商城下单后,可选择银行快捷支付,在支付操作完成后,该笔货款将在约定时间由G行清分至Y商城平台商户;信息流方面,G行通过自有渠道推送支付信息、Y商城推送订单信息和仓储企业推送物流信息至海关总署端口,海关完成三单对碰,对碰通过后,准予放行货物入境内;数据报送方面,由G行协助客户完成国际收支信息和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申报。

  市场采购贸易系指由合乎条件的经营者在经国家商务 主管部门认定的市场集聚区内采购的、单票报关单商品货值15万美元(含)以下、并在采购地办理出口商品通关手续的贸易方式。

  案例13:苏州常熟服装城是国家确定的市场采购贸易试点地,享受通关快、免征增值税等优惠政策,非常契合商户出口小商品订单量小、笔数多、货品杂等特点,有效激发了小微商户的出口动力。

  某金属制作的产品公司S作为一家小微企业,主要经营销售金属制品和相关进出口业务,时常有出口金属制作的产品到肯尼亚的需求。在市场采购贸易试点政策出台后,S公司加入了常 熟服装城市场采购平台,亦接入市场采购贸易专用平台“市采通”。由于采购平台支持跨境人民币结算,S与境外采购商约定使用人民币为贸易结算主要币种。G行通过系统开发,与“市采通”对接,可为在商务主管部门办理过备案登记手续,也可为联入该平台的对外贸易公司可以提供开户、收款等服务。G行收到S的人民币货款后,通过系统及时反馈收款信息给“市采通”平台,平台会进行报关信息匹配,并发送对应货物报关信息给G行,G行收到信息后,凭企业提交的《跨境人民币收款说明》即可为企业办理人民币入账手续,S公司不需要另行提交纸质贸易背景材料。

  新型离岸国际贸易一般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 交易所涉货物不进出我国一线关境或不纳入我国海关统计的贸易,包括但不限于离岸转手买卖、全球采购、委托境外加工、承包工程境外购买货物等。

  案例14:N为某大宗商品企业在境内运营销售平台,其贸易模式为采购境外集团内大宗商品,再批发销售至下游零售商,业务覆盖中国和东南亚等地区。由于上下游交易对手均在境外,且交易活动发生在境外,此种离岸经贸业务在传统收付结算时一定要遵循严格的审核流程,需向结算银行提供合同、发票、运输单据、货权凭证等背景资料。

  2020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上海市商务委联合发布《关于明确自由贸易账户支持上海发展离岸经贸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银发〔2020〕180 号),支持建立分账核算单元的商业银行为”离岸经贸业务企业名单”中的企业组织基于自由贸易账户的离岸经贸业务。政策出台后,G行立即向市商委推荐将N列入上海市离岸经贸业务企业名单,并为其设计了基于自由贸易账户的离岸转手买卖业务,将境外仓单作为物权凭证单据,突破了此前对单据审核的限制,极大的提升了N的离岸业务办理效率。

  为更好服务下游中资客户,且上游供应商属于N所属系统内公司,2020年开始,N尝试调整业务及账户架构,依托自由贸易账户(FT账户)体系在账户、汇兑以及与境外账户资金调拨等方面的便利性,基于 FT 账户收取下游境外买家人民币货款,同时以人民币支付上游供应商,G行为其离岸贸易提供全流程跨境人民币结算服务。借助跨境人民币,N公司进一步拓展了境内外客群及经营事物的规模。目前,N已常态化使用跨境人民币开展离岸贸易。

  跨境贸易融资是指在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银行对境内 进出口商提供的与跨境贸易相关的融资或信用便利。银行可充分的发挥自身网络布局、产品等优势为进出口公司可以提供T/T融资、押汇、贴现、预付款融资、订单融资等多种形式国际贸易融资。

  进口T/T融资业务,是指银行在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或新型离岸国际贸易项下,应付款申请人的要求,在审核其汇款业务依法合规,并落实合法有效的担保或抵押后,为其办理融资并代办对外付款的行为。

  案例15:C企业主要生产、销售通讯零件、电线等电子元器件,其业务模式为通过进口方式采购原材料,在境内生产加工,而后将产成品出口销售至境外。2022 年5月,企业向合作银行提出拟办理进口T/T 融资需求,并希望银行给予优惠的融资价格。为帮企业降低综合成本,G行一方面充分的发挥境内外联动优势,通过引入海外低成本人民币资金成功帮企业降低融资成本;另一方面提高审批效率,优化线上汇款业务功能,简化汇款手续和汇款单据,减免企业跨境人民币汇款手续费,公司实现足不出户即可理跨境人民币汇款。G行的进口T/T融资服务有效满足了企业的经营周转资金需求,发挥了跨境人民币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

  进口代收押汇系指银行应代收付款人要求,与其达成进口代收项下单据及货物所有权归银行所有的协议后,银行以信托收据的方式向其释放单据并先行对外付款的行为。

  案例16:境内某进口企业C公司因业务需要,拟向一家位于奥地利的企业V进口一批他国产商品。出于对国际局势的担忧,C公司与V公司协商通过非美元币种结算,故 C向G行寻求相应结算及融资方案。G行审核C公司的贸易背景后,确认相关结算及融资业务风险可控,符合G行准入要求,于是向企业推荐通过跨境人民币进口代收业务开展贸易结算,并配套办理进口押汇海外代付业务。G行发挥网络布局优势,运用海外配置资金压降企业融资成本,获得企业的高度认可。

  出口押汇是指客户将出口信用证项下的全套单据/票据(包括即期单据和远期未承兑单据)项下的款项让渡给银行,并应银行要求向其提供认可的担保措施后,由银行对客户所 提交的出口单据/票据进行有追索权融资的行为。

  出口贴现是指银行有追索权地对出口信用证项下已经承兑/承诺付款的远期单据进行的融资行为。

  案例17:A是国内一家润滑油生产商,产品出口欧洲、美国、东南亚、中东等地区。2021年4月,A和新加坡B企业签署润滑油销售合同,双方商定以人民币远期信用证为结算方式。2021年5月,新加坡Y银行接受B的申请向G行开出人民币远期信用证,由G行通知A企业。2021年6月,A通过G行向Y银行交单。因A大力拓展海外市场,当时资金链较为紧张,所以在收到Y银行承兑报文后向G行提出融资申请。开证行Y信用良好且在G 行核定有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故G行采用全额占用Y 银行授信额度的方式为A企业叙作人民币信用证项下贴现融资。该服务方案解决了以远期信用证结算并有融资需求的出口企业的融资需求,并为客户规避了远期收汇带来的汇率、商业、国别等风险,有效改善了企业的现金流。

  出口订单融资业务是指在国际贸易中,银行凭出口商提供的有效贸易订单,以该订单项下的预期应收账款作为第一还款来源,向出口商提供的贸易融资业务。

  案例18:P是一家专门干智能升降办公桌研发、制造和销售的中小企业,经过多年的市场拓展,P在东南亚、欧盟等地市场影响力逐渐提升。2022年6月,P 公司与海外A公司达成智能升降桌椅销售合同。因企业采购原材料需要资金,特向银行提出出口订单融资需求。

  在获悉P公司的业务需求后,G行第一时间开展尽职调查,在核实相关贸易背景真实合规后,向公司可以提供出口订单融资项下人民币风险参贷服务方案。该方案以相关订单项下的预期应收账款作为第一还款来源,主办银行作为邀请行,邀请境外银行参与为出口商提供人民币贸易融资。此外,G行协助企业整理相关业务资料,签订风险参贷三方协议,完成业务审批等环节,境外银行根据G行提供的客户KYC和相关业务资料同步开展审批,最终高效为企业办理出口订单融资项下人民币风险参贷业务,有效帮企业缓解金钱上的压力, 同时降低融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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